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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版权战再反转 从“蜜月”到“分手”只需半年

发布时间:2016/7/6 点击:927次 字体大小: 返回

当《2016中国好声音》一边神神秘秘地向媒体透露各种改版细节,一边紧锣密鼓地开始第一期录制的时候,制作方或许不曾想到自己会迎来这样一个“晴天霹雳”:6月20日晚,根据唐德公司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节目制作宣传等活动中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与商标。

    当观众们一边提心吊胆地担心这个夏天到底还能不能看到《中国好声音》,一边开始为这档节目征集新名字的时候,他们可能也不曾想到,仅仅两天,剧情又反转了:6月2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驳回荷兰Talpa公司请求,仲裁许可《中国好声音》按原名播出。而灿星公司表示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此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

    这剧情,一天一集,更新的比连续剧还快。

    而事实上,这场“好声音”版权大战,如果真是场连续剧,可已经敲锣打鼓地上演半年了。从今年1月开始,灿星公司与荷兰Talpa公司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围绕《中国好声音》名称,轮番开战,战火不断升级!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对此满腹疑惑,这俩人不是都合作了四年了吗,之前甜甜蜜蜜的小情侣,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呢,还有个第三者是怎么回事儿?

    别着急,小编带你透视“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的前世今生。

 

    “The Voice 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这档2010年在荷兰首播的节目,目前已在180个国家播出。

    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一季至第四季“中国好声音”,由浙江卫视联合灿星制作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和播出。

 

    荷兰Talpa:2016年1月8日,公司声明终止灿星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利,且未续约。

    灿星:由于Talpa联合国内第三方唐德影视漫天要价,天价版权费让灿星无力承担。由于双方谈判破裂,灿星公司将不再购买该节目模式的版权。

 

    由于制作了前四季“好声音”的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谈判破裂,Talpa将《the Voice of …》模式及所有相关权利新授权给了唐德影视。唐德以平均每季1亿元的价格买下“The voice of China”的5年四季版权。

 

 

 

    几轮“开撕”后,灿星宣布和浙江卫视制作原创版《2016中国好声音》。称《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是由浙江卫视向广电总局报备并获准使用并制播的节目。同时,《2016中国好声音》与Talpa公司节目模式完全不同,为原创的全新节目,新增加的一个综艺节目不可能出现“严重削弱申请人竞争优势”的情形。

    1、改变:导师转椅变成战车

    之前由导师用转椅的方式来表达对学员的认可。《2016中国好声音》则采用导师战车,争抢自己心仪的学员。遇到好声音,四位导师将从4.5米高的轨道顶端滑下,以每秒1.2米的平均速度冲刺到学员面前。

    2、创新:新增互联网赛区踢馆

    将开启直播赛区,通过上线灿星直播APP,常年选拔优秀学员。邀请一位神秘大咖当互联网赛区的导师,互联网赛区的学员可以现场踢馆,还有机会参加总决赛的现场比拼。

 

    业内人士指出,既无制作经验也没有卫视接盘的唐德,至今没有启动“the voice of…”的模式制作节目。即使接盘,“the voice of…”也可能无法在黄金时段播出。唐德付出的巨额版权费用也可能收不回。这次版权之争,极有可能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浙江卫视已在前两年就注册了中文“好声音”三个字的商标。最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于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进行了限制。分析称,唐德至少在今年内已无法使用“The Voice of…”的模式制作节目,当双方都无法制作《中国好声音》时,这场纠纷将很可能形成“双输”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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